近日,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将替诺福韦片三种通用的富马酸丙泊酚片列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为继成都倍特之后的第二家国内药品生产企业。
富马酸替诺福韦(TAF)最初是由Gilead开发的。它于2016年11月在美国获得批准,并于2018年11月被批准进入中国,用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体重12岁以上)。至少35公斤的慢性乙型肝炎(HBV)。 2019年11月,TAF通过谈判突破了《国家医疗保险B类目录》,医疗保险支付价为17.98元(25mg /片)。
TAF是替诺福韦替代品的一种新型药物。研究表明,它的抗病毒作用可以替代吉利德替诺福韦二富马酸富马酸酯(TDF),但剂量仅为少量的十分之一。此外,与TDF相比,TAF具有一定的血浆稳定性,可以更有效地将替诺福韦递送至肝细胞,因此可以更小的剂量分布,从而减少了循环中的替诺福韦的含量。临床年表明,与TDF相比,TAF可以改善肾脏和骨骼实验室的安全性参数。 2019年,吉利德对替诺福韦alafenamide的原始研究价值为4.8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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